民法典中并购有债务的公司如何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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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4-26
1.并购有债务的公司,按规定遵循债务随资产走原则。吸收合并时,被并购公司主体资格消失,并购方要承担其原有债务;新设合并时,参与合并的公司主体资格都没了,新公司承担原各公司债务。
2.并购前,并购方要做好尽职调查,了解被并购公司的债务,包括潜在债务。可在协议中明确债务承担方式,若被并购方隐瞒债务,并购方可追究其责任。
3.公司并购时,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并购有债务的公司,吸收合并时并购方承受被并购公司债权债务,新设合并时新公司承担原各公司债务;并购方需尽职调查、明确债务承担方式,被并购方隐瞒债务要担责,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或担保。
法律解析:
依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,并购有债务公司遵循债务随资产走原则。吸收合并时,被并购公司主体资格消灭,其债权债务由并购方概括承受,意味着并购方要对被并购公司原有债务负责。新设合并中,参与合并的各公司主体资格消灭,新设立公司承担原各公司债务。并购方在并购前应进行尽职调查,充分了解被并购公司债务情况,包括潜在债务。还可在并购协议中明确债务承担方式,若被并购方隐瞒债务,并购方有权依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。债权人在公司并购时,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。如果您在公司并购方面遇到法律问题,或是对债务承担等事宜存在疑问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并购有债务公司,依民法典及相关规定,通常遵循债务随资产走原则。吸收合并时,被并购公司主体资格消灭,其债权债务由并购方概括承受,并购方要对原有债务负责;新设合并中,参与合并的各公司主体资格消灭,新设立公司承担原各公司债务。
2.为降低风险,并购方并购前应尽职调查,全面掌握被并购公司债务状况,包括潜在债务。可在并购协议中明确债务承担方式,若被并购方隐瞒债务,并购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。
3.债权人在公司并购时有权利保障,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依据民法典等规定,并购有债务的公司遵循债务随资产走原则。吸收合并时,被并购公司主体资格消灭,并购方概括承受其债权债务,要对原有债务负责。
(2)新设合并中,参与合并的各公司主体资格消灭,新设立公司承担原各公司债务。
(3)并购方在并购前要进行尽职调查,全面掌握被并购公司债务情况,包括潜在债务。还可在并购协议中明确债务承担方式,若被并购方隐瞒债务,并购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。
(4)公司并购时,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。
提醒:
并购方尽职调查务必全面,协议约定要明确。债权人及时主张自身权利,不同并购情况对应法律处理有别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并购前做好尽职调查,通过查阅财务报表、合同协议、咨询专业人士等全面了解被并购公司债务,包括潜在债务。
(二)在并购协议中清晰明确债务承担方式,详细列出被并购公司应承担的债务范围和责任界限。
(三)若发现被并购方隐瞒债务,依据并购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,要求被并购方承担相应责任,如赔偿损失等。
(四)债权人在公司并购时,可主动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,保障自身权益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十七条规定,法人合并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。法人分立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,承担连带债务,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2.并购前,并购方要做好尽职调查,了解被并购公司的债务,包括潜在债务。可在协议中明确债务承担方式,若被并购方隐瞒债务,并购方可追究其责任。
3.公司并购时,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并购有债务的公司,吸收合并时并购方承受被并购公司债权债务,新设合并时新公司承担原各公司债务;并购方需尽职调查、明确债务承担方式,被并购方隐瞒债务要担责,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或担保。
法律解析:
依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,并购有债务公司遵循债务随资产走原则。吸收合并时,被并购公司主体资格消灭,其债权债务由并购方概括承受,意味着并购方要对被并购公司原有债务负责。新设合并中,参与合并的各公司主体资格消灭,新设立公司承担原各公司债务。并购方在并购前应进行尽职调查,充分了解被并购公司债务情况,包括潜在债务。还可在并购协议中明确债务承担方式,若被并购方隐瞒债务,并购方有权依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。债权人在公司并购时,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。如果您在公司并购方面遇到法律问题,或是对债务承担等事宜存在疑问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并购有债务公司,依民法典及相关规定,通常遵循债务随资产走原则。吸收合并时,被并购公司主体资格消灭,其债权债务由并购方概括承受,并购方要对原有债务负责;新设合并中,参与合并的各公司主体资格消灭,新设立公司承担原各公司债务。
2.为降低风险,并购方并购前应尽职调查,全面掌握被并购公司债务状况,包括潜在债务。可在并购协议中明确债务承担方式,若被并购方隐瞒债务,并购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。
3.债权人在公司并购时有权利保障,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依据民法典等规定,并购有债务的公司遵循债务随资产走原则。吸收合并时,被并购公司主体资格消灭,并购方概括承受其债权债务,要对原有债务负责。
(2)新设合并中,参与合并的各公司主体资格消灭,新设立公司承担原各公司债务。
(3)并购方在并购前要进行尽职调查,全面掌握被并购公司债务情况,包括潜在债务。还可在并购协议中明确债务承担方式,若被并购方隐瞒债务,并购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。
(4)公司并购时,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。
提醒:
并购方尽职调查务必全面,协议约定要明确。债权人及时主张自身权利,不同并购情况对应法律处理有别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并购前做好尽职调查,通过查阅财务报表、合同协议、咨询专业人士等全面了解被并购公司债务,包括潜在债务。
(二)在并购协议中清晰明确债务承担方式,详细列出被并购公司应承担的债务范围和责任界限。
(三)若发现被并购方隐瞒债务,依据并购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,要求被并购方承担相应责任,如赔偿损失等。
(四)债权人在公司并购时,可主动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,保障自身权益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十七条规定,法人合并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。法人分立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,承担连带债务,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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